关于2023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入库储备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18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的组织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电话:0769-26988212。

        附件: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计划表

附件: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计划表.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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