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通知》所列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包括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资格符合性等,填写《2024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出具推荐函。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三、此次申报自2023年3月6日开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2023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流程:3月6日-3月22日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需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3月6日12:00开放申报,3月22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3月22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3月24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对企业关闭提交通道。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3月22日17:00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3月6日-3月24日)

  1.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3月22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3月24日18:00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3月24日18:00后系统将对区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须于3月24日18:00前在系统上将项目提交市局,并在3月24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交装备工业处。系统推荐时需将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2.2024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预算储备项目汇总表

  3.各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陈瑜、曹剑君,联系电话:83123897、8312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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