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12号)要求,全面落实我市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聚焦制造业当家,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提质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市将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江门市企业联合会

  二、赛事时间

  2023年4月—6月

  三、参赛对象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和江门区域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和江门区域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四、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2.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后,参赛者需将参赛的《商业(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市区统一收集后报送至我局。

  (二)初赛

  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书面评审,筛选优秀项目晋级决赛,晋级复赛的名额为:创客组15个,企业组15个。

  (三)决赛前培训

  对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进行培训,明确路演的要求、程序,提早参观路演场地,并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四)决赛

  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专家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决出企业组、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五)颁奖仪式

  在决赛路演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并推荐优秀项目(10个企业组项目、6个创客组项目)至省复赛。

  五、奖励及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1.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入围省复赛。

  2.大赛设置优胜奖18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100强企业组名单是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

  (三)跟踪服务

  1.辅导入围省赛、国赛决赛项目。

  2.对获奖项目开展宣传展示和对接服务。

  3.入围全省100强和地市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园区、双创载体、孵化器、高校、企业和创客参赛,并落实参赛项目报名到江门市地市赛。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推荐不少于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各推荐不少于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企业或创客参赛项目情况请于6月2日前报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

            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行业领域细分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林九艳,电话:3279762;韦海珊,电话:3901263,1365273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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