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便函〔2019〕247 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9〕70 号)、《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9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号)等文件规定,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为做好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申报共分5个专题。
(一)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二)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三)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
(五)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申报指南
5个专题的申报条件、扶持方式、扶持标准和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时间要求
项目组织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5点半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达市工信局节能装备科,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工信大厦3楼)。
四、材料要求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附件1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每个申报项目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每个申报项目应当报送纸质材料5份(申报表格需所在地区工信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含电子版、PDF统一刻U盘1份。
五、其他要求
(一)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申报,给予相应的申报指导,审核项目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并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根据省工信厅要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题项目需要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地址:
http://210.76.68.154:7001/SpecialWeb/index)进行网上申报。该系统现处于开发阶段,申报单位可先注册账号待正式启用后补录申报信息。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杰伟,联系电话:3379986。
联系邮箱:786157076@qq.com。
附件:
附件6: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行业分类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2017版).doc
附件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版)》的通告.pdf
附件8: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pdf
附件9: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pdf
附件10: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doc
附件1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1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13:便函〔2019〕24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