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第一批)的通知

穗工信函〔2019〕14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优化政府资金资源分配,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人才在各类专题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建立完善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等单位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并愿意参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决策咨询、立项、评价、验收、评奖等工作活动的专家。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学风严谨。

(二)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含)。

(五)从事专业相关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生产性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产业集聚、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资源与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更新、工程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工业和信息化技术领域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行业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近3年仍从事该专业领域相关工作。

(七)工作单位为企业且不具备第六点资格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担任市级或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技术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以上职务。

2.近3年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

(八)从事财务或审计工作的,熟悉企业会计准则。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含)不受第六点资格的职称条件限制。

(九)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院士、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行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

(十)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入库程序

(一)公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其门户网站发布推荐专家通知,由相关行业部门或单位推荐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以自荐。

(二)推荐申请。专家推荐有两种形式:

一是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单位推荐的专家可以统一交纸质材料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是专家个人自愿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系统进行专家注册(网址:http://113.108.174.102/)。

(三)申请材料。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相关附件、职称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高校学院章)的推荐表(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2)以及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准备原件校验)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06室,或通过公文交换系统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注明专家推荐材料。

附件:1.单位推荐表.doc

2.专家入库申请表.doc

3.专家出入库程序及权利义务.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4日

(经贸信息中心联系人:陈健堂,电话:83757020;投资与合作处联系人:陈文,电话:8312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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