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工信电子字〔2019〕1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包括示范企业、示范街道、示范基地,具体要求见附件。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8月12日前按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我局(市民中心C区3118室)。我局将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后,向工信部推荐满足评选条件的企业、街道和基地。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
(联系人:张坎,电话:88101246,邮箱:zhangkan@gxj.sz.gov.cn)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