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实施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资字〔2019〕100号)要求,我市启动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下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由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
(二)本次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
(五)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凡申报的项目需对此条款出具承诺函,签名并加盖项目负责人单位公章,做为附件上传到系统,装订进纸质材料。
(六)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资金未获得足额资助时,缺口的部分资金投入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七)注册地不在我市的单位与本市单位联合申报时,第一项目担任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应在本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已有的申报人账号登录,初始密码为zq123456。新用户请点击注册并输入相关资料获得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然后用科研管理员账号创建申报人账号(可设多个申报人)后,即可用申报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选择“肇庆市科技计划类别”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提交;
2.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注:申报单位完成上述两个步骤后,方为完成项目申报。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单位其申报材料在网上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打印纸质书面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各县(市、区)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报送。
2.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一份提交,打印的申报书必须是在系统下载生成的最新版本号的PDF。
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
3.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填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电子表格见附件),作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并装订到纸质材料。各单位要对项目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三、时间节点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至8月30日下午5时。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下午5时(市直申报单位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审核),项目提交后不再退回。
(三)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网上形式审查时间为2019年9月4日-6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打印具有水印号的申报材料。
(四)市直各申报单位及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在9月10日前汇总本单位或辖区的申报材料(含附件),并附项目汇总表一份送达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十楼业务受理窗口。
(二)邮政编码:526020
(三)业务联系电话:
业务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蔡辉 2899816
高新技术科:赵善通 2899813
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科:陈子尧 2899815
业务受理窗口(纸质材料受理)及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肇庆市实施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