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府〔2017〕21号)的规定,拟对广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冷水机房(一期)改造项目”等进行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情况公示,项目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有效证明材料,书面材料要由本人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12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317室
电话:020-82111953,82112559;邮政编码:510530
附件: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情况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6日
附件:
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核定情况 | 扶持标准 | 拟扶持金额(万元) |
1 | 广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冷水机房(一期)改造项目” | 节能量为423.51吨/年 |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府[2017]21号)第四条,对年节能量达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吨标准煤)、500吨标准煤以下(含500吨标准煤)的工业领域、建筑(不含公共机构建筑)领域和交通领域的节能项目,按实际年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一次性奖励。 | 21.1755 |
2 | 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 MGC 能源综合管理系统二期新增工程 | 投资额为95.0515万元 |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府[2017]21号)第五条,对 大力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使用精细化管理,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项目实施单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 28.5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