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白云区201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名单和组织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白云区将于2019年8月5日至8月30日组织开展第三批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称第三批受理高企)现场核查和区级审核工作。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白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每家企业每年度仅安排1次现场核查,未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本年度不予推荐。请第三批受理企业高度重视,按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截至2019年8月5日8:00(含)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申报资料的白云区企业(以省阳光政务平台记录的“提交时间”为准),视为白云区第三批受理高企(见附件)。
企业如对第三批受理高企名单有疑义,请于2019年8月9日17:00前,将申述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第三批名单申诉+企业名称,逾期将不纳入今年受理。申述说明中,请提供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系统截屏(含有提交时间,示例如下)。
省阳光平台截屏示例
二、现场核查通知渠道
白云区对第三批受理企业将分组核查,统一安排核查时间,不接受企业调整核查时间的申请,请企业务必提前安排好工作。现场核查工作将通过以下方式通知企业核查时间和要求:
(一)电话通知
对企业实地检查前1-2天,检查组将电话通知企业核查日期,请第三批受理高企注意接听。因为核查期间,需要通知企业较多,特别是检查组当日联系企业时,会使用工作人员手机,请企业注意接听。
本次电话通知时,会再次确认现场核查地址。本次核对,是企业最后一次更改实地检查地址的机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如企业在本次电话通知时需要变更地址,需在电话通知当日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名:核查地址变更+企业名称)。规定时间内收到企业申请变更邮件后,重新安排对企业的现场核查,否则按原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如实地核查前一天17:00时,仍无法电话通知到企业,检查组将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最后一次发送核查通知,并按原计划时间抵达企业现场核实。
(二)其他渠道
电话通知后(含未能联系到的企业),检查组还将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提示信息给企业,特别是邮件中将详细说明核查要求和企业需要准备的事项,请企业务必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检查组抵达企业现场20分钟后,企业仍无法提供资料,视为现场核查异常。
为便于企业及时了解高企认定申报进程,建议企业加入白云区2019年高企申报工作微信群,未加入的企业通过添加群主微信13660286505,备注企业名称,由群主添加后加入工作群。
三、实地检查流程及要求
现场核查当日,检查组仅根据通知时确认的地址进行检查,检查事项如下:
(一)查看企业现场
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研发和办公现场情况,着重查看企业是否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科研条件。
(二)查看相关系统
1、由企业登录个税申报或社保申报的软件系统,核对企业高企申报资料中人员情况(含科研人员)与个税或社保系统是否一致;
2、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带有税局备案号的汇算清缴报告原件,则需要企业登录报税系统,核对企业高企申报资料中财务数据与税局系统是否一致;
3、对持有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要求企业演示对应的软件系统。
(三)审核资料
企业对现场核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组根据高企认定相关规定,逐一检查企业提供的申报证明资料原件,且仅在现场对企业资料原件进行核对,不接受企业现场核查后补送资料。具体资料如下:
1、申报书正文
从省阳光政务平台打印,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纸质版(草稿),不用装订。
2、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实地办公场地权属证明(例如:产权证、租赁合同);
(3)实地核查地址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企业,需要提供不一致原因说明(加盖公章),本证明现场核查后,由检查组收回。
3、人员证明
(1)2018年3、6、9、12月个税或社保缴费证明(汇总数即可),截屏加盖公章;
(2)科研人员清单:以表格形式提供科研人员名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岗位等数据项;
(3)科研人员中,如有兼职和临聘人员,企业需提供该人员在企业工作满183天以上的证明。
4、知识产权证明
(1)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如新授权专利未取得证书,须提供授权通知书原件;
(2)专利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企业须提供其他权属人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5、财务相关证明
(1)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需有税局公章);
(2)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汇算清缴报告原件(有税局备案号),如企业无此项资料须查看报税系统;
(3)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
(4)企业2016-2018年的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报告内含有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报告内含有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研发辅助账(可提供电子版在电脑中查看)。
6、科研相关证明
(1)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经政府立项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书;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3)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
(5)经政府认定的研发中心需提供证书、牌匾或文件;
(6)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填写记录表
检查组针对检查中的问题客观记录,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和《白云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查登记表》,其中《白云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查登记表》需由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
实地检查时,企业需填写承诺书,经企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检查组收回。如企业不配合签字盖章工作,视为实地检查异常,不予推荐。所有核查登记表和承诺书将由检查组检查当日携带,企业无需准备。
四、实地检查当日对企业要求
(一)人员要求
现场核查当日,企业确保人力资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场以备咨询;确保会操作使用个税申报系统、社保申报系统、企业报税系统和软件著作权对应软件系统的人员在位,如无法查看和演示上述系统,无法解答检查人员询问,视为现场核查不合格,不予推荐。
(二)证章要求
因实地检查需要企业对核查登记表和承诺书盖章,请确保公章在实地检查场地,且可被取到使用,否则视为现场核查异常。
(三)须准备的资料
现场核查时,企业须按上文第四点“实地检查流程及要求”中“(三)审核资料”要求,准备涉及的所有资料原件。
(四)时间要求
检查组按预定路线逐家企业进行检查,因每家企业进度不一,无法预计到达企业的准确时间,请第三批受理企业务必在实地检查前一天准备好所有被查资料,检查组抵达企业20分钟后,资料仍不齐全,检查组将客观记录后,结束对该企业的检查。
五、其他事项
实地检查后,对通过现场核查,但发现企业网上申报书填报有误的,在该企业现场核查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对未通过我区现场检查(含核查发现网上申报材料错漏严重)的企业,退回申报资料,本年度不予推荐。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部分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省、市、区各相关部门,问题的最终解释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为准。
高企审核期间,如企业发生送礼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干扰高企审核工作,将视为企业申报核查异常,不予推荐;如企业发现工作人员在审核期间发生索要物品等违纪行为,请直接向区科工商信局纪检监察室检举举报(电话:80736038)。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7日
(联系人:区科工商信局 陈结斌 80736025;区高企协会 刘晓莉 1366028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