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有关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0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7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省财政厅将另文下达资金。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用于:

  一是为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参赛企业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务;

  二是分档奖励本年度入选“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金额的10%。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本级财政平衡预算、赛事工作经费、发放人员工资福利、楼堂馆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奖补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和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二)请各有关地市不断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做好大赛参赛项目的跟踪服务,有效对接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务,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和发展壮大。

  (三)请各有关地市对2019年度围绕创客大赛对接创业创新资源、参赛项目落地、奖补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价,总结评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4月1日前报我厅。

  附件: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7日

(联系人:刘喆菁、杨桢,联系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

附件

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地市 金额(万元)
1 广州市 130
2 珠海市 135
3 佛山市 80
4 韶关市 70
5 惠州市 10
6 东莞市 65
7 江门市 20
8 湛江市 10
9 肇庆市 50
合计 570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