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海外就地吸纳培养博士博士后资助项目和2019年度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市正开展省科技厅2019年度海外就地吸纳培养博士博士后资助项目和2019年度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申报条件如下:

一、2019年度海外就地吸纳培养博士博士后资助项目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主要为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内资单位及由中方控股的合资单位,符合广东省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2.2019年7月1日以前,在海外成功设立研发中心孵化基地、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具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能够提供良好科学研究或科技成果转化等条件,并从其相关海外机构中择优推荐博士、博士后人才进行申报。

(二)博士、博士后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受雇于申报单位设立的海外研发中心进行研发或科研管理,或者携带科技项目在申报单位设立的海外孵化基地、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内创新创业。

3.须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排名以2019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或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50名专业(排名以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2019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为准)、或其所在国家和地区排名前1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在上述高校(学科)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已出站的其他博士。

(三)资助标准

     经竞争性评审入选的博士、博士后,向申报单位拨付10万元人民币统筹用于入选人才的生活补贴。

    (四)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 http://pro.gdstc.gov.cn /egrantweb/),注册账号并申报。系统开放单位注册及项目申报为8月15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二、2019年度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

(一)申报单位要求

各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工院校均可作为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应准确把握申报项目与院校的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的关系,准确评估项目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并明确拟邀请短期来粤的海外名师层次、来粤交流的目标计划、项目计划执行时间进度等。

(二)海外名师条件

本项目所称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或掌握高超技术技能的具有外国国籍的高水平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3.曾经或者现在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城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任职。

4.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主要审稿人或审稿人。

5.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主旨报告人或报告人。

6.曾任或者现任国际一流演出团体的主要演奏员、演员或者驻团指挥、常任导演。

7.在国际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卫生领域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8.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际知名技能大师、工匠级高技能领军人才。

9.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语言,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作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10.各院校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人才。

(三)资助标准

项目立项后每个定额资助2万元,项目实施经费超出资助部分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 http://pro.gdstc.gov.cn /egrantweb/),注册账号并申报。系统开放单位注册及项目申报为9月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三、项目申报咨询

上述项目内容请参考附件中省科技厅通知。如有问题,请与市科技局专家智力合作科联系。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3317363;传真:3871269。

    附件: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海外就地吸纳培养博士博士后资助项目的通知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7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海外就地吸纳培养博士博士后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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