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园区经济发展部门,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现组织2020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业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
(二)主营业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属于实体经济领域,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不在支持范围。
二、入库项目
(一)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在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6 月30 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三)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三、入库申请
有意向于2020年申报上述三项目的企业,填写《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摸查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于9月5日前交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
联系人:郭冠良 电话:22220109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附件: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摸查汇总表
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入库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6日
附件: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摸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单位:万元
一、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行业 | 中介费用 | 拟补助金额 | 地市资金额度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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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二、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行业 | 中介费用 | 拟补助金额 | 地市资金额度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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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三、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行业 | 融资金额 | 拟补助金额 | 地市资金额度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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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