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批市科普基地拟认定名单公示
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2019年市科普基地认定经过单位申报、专家实地考察等程序,拟认定以下16家单位为第十二批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9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定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其理由,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引进智力管理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西座509室,邮政编码:510180,联系人:周超,联系电话:83124183。也可自本结果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