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远市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函》(粤工信园区〔2019〕747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19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请各园区(集聚地)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发布入库通知,组织本园区(集聚地)四至范围内的企业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9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64号)等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各企业申报材料中须附上园区(集聚地)管委会对企业项目是否在园区四至范围内的证明以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指导园区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你们收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12份)、1套申报资料光盘以及书面审核意见(一式2份)于2019年10月11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
(三)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径向市工信局反映。(联系科室:产业园区科,联系电话:3363661、3370760,邮箱:qygxyqk@163.com)
附件: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9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