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工信厅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89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 5G 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在以上方向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报(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式7份,A4 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和电子文档(U盘或刻光盘贴标签)。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向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5G 应用示范方向的项目属推荐类别,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近5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四)不接受联合申报;同一单位不得申报同个方向2个及以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1.申报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向于2019 年10月 10 日前直接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2.申报5G应用示范方向请镇街工信部门在项目申报材料封面空白处盖章,并于2019 年 10 月8 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市属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
(二)项目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892号)
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3.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申报书
4.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G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5.申报材料编制格式(5G应用示范)
关于组织开展工信厅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丁 颖、陈钰梁,联系电话:223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