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埔区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黄埔区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进行相关补助申领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承办处室:就业促进处,联系电话:82116839)

黄埔区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11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9〕19);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3号)。。

二、申请条件

    经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受影响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一)组织受影响职工参加1-6个月的在岗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岗位技能相符合;

(三)受影响职工参训期间仍处于就业状态;

(四)培训计划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预审通过,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培训;

(五)培训期间随时接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培训情况的督导。

三、申请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开班申请应在2019年12月20日前提出,2019年12月31日前受理并审核通过的培训计划可跨年度执行。

四、资助标准

分两个档次:

(一)开展培训60课时及以上,补贴企业1000元/人;

(二)开展培训30课时及以上、60课时以下,补贴企业500元/人。

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出勤率达到80%(以培训督导结果为准)。

五、申报材料

(一)开班申请

1.一次性特别培训开班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2.培训计划表(附件2,可另行材料补充);

3.受影响企业培训课程表(附件3)

4.培训教师资质证明(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书以及其他可证明其授课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5.培训人员名册(附件4)。

(二)补贴申领

1.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申请表(附件5);

2.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授课内容清单(附件6);

3.受影响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花名册(附件7)。

4.受影响企业职工特别培训考勤表(附件8)。

六、受理部门

(一)开班申请

区职建中心,地址:科学城开源大道科技企业加速器二期C6栋815室。联系电话:82224797,邮箱:klsxjd@vip.126.com。

(二)补贴申领

区就业中心,地址:香雪三路三号四楼A区407-412号窗。联系电话:82113266。

七、业务主管部门

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一)开班申请

5个工作日(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复核时限2个工作日)。

(二)补贴申领

28个工作日(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复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6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开班申请

1.申报。受影响企业于计划开班前7个工作日向区职建中心(科学城开源大道科技企业加速器二期C6栋815室,联系电话:82224797,邮箱:klsxjd@vip.126.com。)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区职建中心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3.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特别培训补助开班申请表一式一份返回受影响企业,受影响企业方可按计划开班培训。

(二)补贴申领

1.申报。培训完成后,受影响企业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1-10日向区就业中心(香雪三路三号四楼A区407-412号窗,联系电话:82113266)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区就业中心于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交区社保中心核验受影响职工参训期间的参保记录(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

(六)公示。复核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拨款。公示期满无异议,交区财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

附件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