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五批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征集第五批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运行函〔2019〕698号,附件1)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五批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要求,请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申报系统”(网址:http://202.106.120.244,操作手册见http://202.106.120.244/manuals.htm),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附件2)相关内容进行自评价。通过自评价的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示范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征集第五批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联系人:刘峰,电话:88128676)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附件1-2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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