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公示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7〕31号)、《关于调整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在市工信局官网上对我市2018年度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为止,没有收到任何个人或单位提出的异议。
特此公告。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8日